日期:2026-03-30 来源:海伦市司法局
2025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及绥化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法治建设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必备课程,全年共开展培训7场次,培训各级领导干部1240余人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政府工作各环节。二是健全统筹推进机制。调整优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协调小组工作架构,召开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海伦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至各部门、各单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压实层级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述职述法制度,组织各乡镇、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地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法治引领改革、保障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精简行政权力事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备案、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551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深入推进“证照分离”“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项目审批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新注册个体工商户3599户、企业90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8户,个转企25户。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高标准构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和“线上自主办+线下窗口办+帮办代办+热线引导”的全维度服务体系,形成由176个事项组成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矩阵,惠及企业、群众约5500余次。汇集政务数据超7.4亿条、电子证照突破69万余条,切实做到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公平公正。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机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5个,检查市场主体数量575户,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7个,联合检查市场主体数量94户,任务完成率100%。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涉企收费、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31件,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和民生福祉。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决策,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从源头上防范行政风险。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机制,本年度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征求意见,备案率、审查率均达100%。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逐一审查,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与时俱进。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完善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公共政策调整等事项全部纳入目录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全年作出重大行政决策x项,全部完成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未发生违法决策、不当决策问题。三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聘请法律专家、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重大决策、文件审查、合同谈判、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意见156条,审查政府合同、协议18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聚焦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执法职能,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权限,厘清执法边界,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赋予基层必要执法权限,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升基层执法效能。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执法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杜绝随意执法、粗放执法。三是开展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劳动保障、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共抽查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342件,发现调查取证不充分、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52个,并逐一推动整改。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5场次,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礼仪、应急处置等,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行政执法队伍。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监督体系,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件、政协委员提案51件,办复率均达100%。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诉讼生效裁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加强行政内部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督查督办,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专项审计。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财政预算、重大项目、民生政策、行政执法等群众关心的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筑牢法治为民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建立市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01个,配备调解员1147名,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排查矛盾纠纷1850起,成功化解1813起,化解率达98%以上。二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效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流程,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67件,受理115件,不予受理52件,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作,认真做好行政案件答辩、出庭、执行工作,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站式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10人次,办理公证事项1612件,切实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四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八五”普法落地收官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和普法载体,高标准建成了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一条街文化阵地7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处,利用“海伦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普法等各类信息120余条。年内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00余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1184名,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少数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强,存在重行政手段、轻法治方式的现象。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个别领域执法程序不够严谨、执法方式不够柔性,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参差不齐,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较为突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够,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进一步提升。四是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够完善,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不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五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均衡,部分乡镇、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够扎实,特色亮点不多,示范创建成效不明显。
三、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6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聚焦问题短板,强化整改提升,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健全法治建设统筹推进、考核评价、督察督办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细。
二是持续深化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新型监管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持续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全流程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造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
四是持续践行法治为民,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效能,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化精准普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持续补齐工作短板,推进示范创建。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提升,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推动各级各部门工作均衡发展,全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