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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202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日期:2026-01-09 来源:海伦市自然资源局

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分类标准,海伦市202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情况统计如下:

(一)湿地3599.64公顷(53994.60亩)。其中,森林沼泽238.40公顷(3576.00亩),占6.62%;灌丛沼泽64.10公顷(961.50亩),占1.78%;沼泽草地2106.03公顷(31590.45亩),占58.51%;内陆滩涂1130.18公顷(16952.70亩),占31.40%;沼泽地60.93公顷(913.95亩),占1.69%。

(二)耕地347197.34公顷(5207960.10亩)。其中,水田70382.24公顷(1055733.6亩),占20.27%;水浇地156.53公顷(2347.95亩),占0.05%;旱地276658.57公顷(4149878.55亩),占79.68%。

(三)园地689.49公顷(10342.35亩)。其中,果园22.07公顷(331.05亩),占3.20%;其他园地667.42公顷(10011.30亩),占96.80%。

(四)林地58337.54公顷(875063.10亩)。其中,乔木林地52018.01公顷(780270.15亩),占89.17%;灌木林地931.36公顷(13970.40亩),占1.60%;其他林地5388.17公顷(80822.55亩),占9.23%。

(五)草地6506.66公顷(97599.9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19公顷(2.85亩),占0.003%;其他草地6506.47公顷(97597.05亩),占99.99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863.85公顷(312957.75亩)。其中,城市用地1380.82公顷(20712.30亩),占6.62%;建制镇用地993.51公顷(14902.65亩),占4.76%;村庄用地18098.70公顷(271480.50亩),占86.75%;采矿用地235.17公顷(3527.55亩),占1.13%;特殊用地155.65公顷(2334.75亩),占0.74%。

(七)交通运输用地1993.46公顷(29901.90亩)。其中,铁路用地72.53公顷(1087.95亩),占3.64%;公路用地1920.93公顷(28813.95亩),占96.3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584.68公顷(278770.20亩)。其中,河流水面3411.00公顷(51165.00亩),占18.35%;水库水面6675.38公顷(100130.70亩),占35.92%;坑塘水面3544.67公顷(53170.05亩),占19.07%;沟渠4028.58公顷(60428.70亩),占21.68%:水工建筑用地面积925.05公顷(13875.75亩),占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