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海伦市、乡两级河长、小微水体河长和库长的通知

日期:2025-06-18 来源:海伦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海伦农场,红光农场:由于部分市、乡(镇)两级人员工作变动,现对我市部分河长、小微水体河长和库长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附件1:海伦市、乡两级河(库)长名录

附件2:库长与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