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绥化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海伦市祥富镇党委反馈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9-27 来源:中国共产党海伦市祥富镇委员会

广大干部及群众:

根据绥化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3日至8月1日,绥化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海伦市祥富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按照社会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绥化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海伦市祥富镇党委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和4项意见建议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附件:《绥化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海伦市祥富镇党委的反馈意见》

中共海伦市祥富镇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绥化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

海伦市祥富镇党委的反馈意见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委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不深入。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2.化解信访问题不力。

3.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

4.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设施管护不及时。

5.林业监管有短板。

6.“清化收”工作推进不到位。

7.清廉农村建设存在短板。

8.是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

(二)履行从严治党职责不到位,对农村“三资”等监管不严格。

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弱化。

3.违规建设锅炉房。

4.存在违反财经制度问题。

(三)执行党建工作制度规定不到位,组织建设存在弱项。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

3.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4.执行用人规定不严格。

5.未落实“三定方案”要求。

(四)巡察整改有差距,长效机制不健全。

1.巡察整改不认真。

2.巡察整改不彻底。

3.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二、意见建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委主体作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能力和治理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理论学习向乡镇实际工作运用转化,将学习成果与各项重点工作相融合,树立求真务实的学风。二是认真解决信访问题。对全镇信访问题进行排查,认真梳理,及时有效解决各类信访问题。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要强化人居环境治理,着力解决村屯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做好柴草垛出屯工作,及时修复公共设施,加强小区管理,提高全镇供执水平。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维护,对损毁部分要及时修缮。要加强林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毁林、盗伐、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问题,及时推进林地采伐更新,加强苗木管理。继续推进“清化收”工作。认真开展清廉农村建设,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小微权力“一点通”功能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四是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和部署,将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开展风险排查研判,加强舆情处置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认知。

(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力度。要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明确“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并严格监督执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强化重点岗位、关键领域监督,公正用权。督促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加强纪检监督。发挥纪委监督职责,认真对“三资”管理、土地发包等乡村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镇村联动,紧盯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坚持敢管严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三)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补齐党建工作短板。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研究谋划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和措施,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党委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要规范党费收缴,规范“三务”公开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规范用人管理。要保证到村任职干部到岗,杜绝违规招用未成年人问题。认真解决机构设置问题。

(四)强化长效机制,推进问题整改。要全面认领巡察整改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党委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领导,积极推进问题整改。一是认真完成整改任务。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剖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坚持标本兼治、真抓实改,加大整改力度,坚决杜绝纸面整改,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查”、自检自查、成效评估等方式,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举一反三,与本地实际、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