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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新闻敲诈、虚假新闻举报渠道的通知

日期:2023-12-08 来源:海伦市人民法院

各成员单位、各拟上市公司:

2021年8月3日,中宣部组织召开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由中宣部、工信部、公安局、最高法等10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重点打击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的新闻违法活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号的非法新闻活动。

按照建立打击针对上市公司新闻敲诈、虚假新闻行为的常态化机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专门举报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对象

新闻违法的新闻单位及其人员、从事非法新闻活动的各类网络平台及公众号。

二、举报事项

上述媒体及自媒体侵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新闻活动(如虚假新闻、新闻敲诈等)

三、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jubao@capco.org.cn

举报电话:010-88009681

四、温馨提示

1.举报文字材料包括两部分:文本形式的详细说明以及线索报送表,其中关键信息为被举报人的新闻平台、所涉账号或人员、新闻标题与链接以及违法情况。

2.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对新闻媒体不法行为尽力保留和提供相关证据及线索。

海伦市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专班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