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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绥化市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通告

日期:2023-11-02 来源:海伦市商务局

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季度政府消费券(补贴)发放活动,活动通过“云闪付”APP平台进行,本轮发放金额总计900万元。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类别

本轮政府消费券发放分为三类,分别是通用消费券、购车补贴、手机家电家居类消费补贴。

二发放范围

绥化市域10个县(市、区)。

三档级、数量及时限

(一)通用类消费券

领券时间:2023年10月28日9:30分开始

消费券使用时间:2023年10月28日9:30分至11月12日23:59分

消费券数额及档级:本轮通用消费券发放300万元,面向绥化所辖县(市、区)进行一次性发放,分为五个档级,共计10.5万张,其中:

10元券4万张(满50元可用),

20元券3万张(满100元可用),

40元券1.5万张(满200元可用),

60元券1.5万张(满300元可用),

100元券0.5万张(满500元可用)

(二)购车补贴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8日9:30分至11月28日23:59分

补贴资金数额及档级:本轮活动全市投入购车补贴资金300万元,分为三个档级:

购车消费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补贴2000元;

购车消费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补贴3000元;

购车消费金额在20万元以上补贴5000元。

(三)手机家电家居类消费补贴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8日9:30分至11月28日23:59分

补贴资金数额及档级:本轮活动全市投入手机家电家居类消费补贴资金300万元,分为五个档级:

累计消费金额1000元(含)以上补贴100元;

累计消费金额2000元(含)以上补贴200元;

累计消费金额3000元(含)以上补贴300元;

累计消费金额5000元(含)以上补贴500元;

累计消费金额10000元(含)以上补贴1000元。

四申请、使用规则

本次消费券资金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发放。具体申请、使用规则按照“云闪付”APP平台活动页面公布的《绥化市通用类消费券发放细则》《绥化市购车补贴促消费资金发放细则》《绥化市手机家电家居消费补贴资金发放细则》执行。

绥化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