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伦市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关于对《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伦市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1、方案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黑畜资联办[2024]7号)的通知要求制定。
2、方案制定目的意义
为了加强海伦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解决散养户养殖污染严重问题。
3、方案制定目标
通过合理划定散养密集区,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实现畜禽养殖业和社会经济的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4、散养密集区定义
是指以行政村为单元,单元内未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养殖户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超过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限制比值的区域。
5、散养密集区限定值
依据海伦市畜牧产业现状和畜禽养殖调研情况,对畜禽散养密集区进行科学划定。以行政村为单元,将辖区内畜禽散养总量(不包括畜禽规模养殖场饲养量)折算成猪当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作为限定值,综合畜禽养殖生产、乡村环境生态、水源地保护和河流污染治理等多方面因素,并充分采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海伦市畜禽散养密集区限定值设定为0.2。
6、散养密集区范围
通过对海伦市23个乡镇辖属243个行政村畜禽养殖总量、土地面积进行统计和分析,最终确定将百祥镇百顺村、伦河镇南伦村、福民乡自由村3个行政村划为畜禽散养密集区。
7、实施时间
长期。
8、具体工作内容
一是明确畜禽散养密集区管理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科学管理原则,加快推进村屯畜禽粪污收集点建设,引导散养户建设临时粪污储存设施,有效防范畜禽散养户养殖粪污乱堆乱放问题,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二是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畜禽散养密集区内各乡镇、行政村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负责做好辖区内现有畜禽散养户的粪污处理和利用工作,组织对畜禽散养户的养殖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中,切实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和技术指导。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加强对畜禽散养密集区内养殖户的污染防治技术指导,促进畜禽粪污的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处理,畅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确保养殖生产不对周边环境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和所在乡(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污染环境的违法畜禽养殖行为,确保畜禽散养密集区环境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在规划、立项、审批畜禽养殖项目时,应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审批流程。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