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海伦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秋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千万穗鲜食玉米加工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5722692
通讯地址:海伦市政府大楼主楼二层环境保护局236室
邮编:152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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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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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龙江省秋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千万穗鲜食玉米加工二期项目 |
黑龙江省海伦市经济开发区 |
黑龙江省秋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哈尔滨善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海伦市经济开发区,北侧为农田,南侧为御馨(海伦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农田,西侧为海伦市柏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面积为29999.93m2。一期建设1条鲜食玉米生产线、1条速冻玉米生产线,年产鲜食玉米1000万穗(2000t),速冻玉米4000万穗(8000t),二期建设灰渣库、燃料库、成品库房及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储运工程,建设1台4t/h和1台10t/h燃生物质锅炉及配套工程为一期鲜食玉米生产线和速冻玉米生产线提供生产用汽。建设性质:改扩建,二期总投资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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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程,不外排。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运输水泥、砂料等过程中加盖苫布防治扬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期取土和地表植被的破坏加以恢复,厂区合理进行绿化、美化。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高温灭菌及蒸煮废水、清洗及蒸汽冷凝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废水)经沉淀池中和沉淀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海伦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海伦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1台4t/h和1台1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米高烟囱(DA001)排放,处理效率为99%,排放的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要求;
灰渣库封闭,采用喷洒水降尘,排放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玉米蒸煮过程通过控制蒸煮温度及加强车间通风,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厂界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和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纸箱及废包装袋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玉米叶、玉米须、不合格的果穗、青穗、废弃玉米段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用作饲料;锅炉灰渣与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于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废布袋、废锰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利用;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项目固废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重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设计,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与环境监督管理制度。 |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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