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3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国土二调、三调数据显示,绥化市林地减少5275.7公顷,草地减少52395.1公顷,毁林毁草开垦、违法采伐、盗采砂石等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整改目标:
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全面保护林草资源,有效消除毁林毁草开垦、违法采伐、盗采砂石等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
1.通过林草执法监督、日常监管、群众举报等方式强化林草资源监管,对发现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问题,建立台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加强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依托林长制,健全林草监管机制,落实各级政府保护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
3.加大河道采砂的监管、执法力度,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持续开展森林督查、草原图斑核查,对国家下发的林草变化图斑进行现地核实,依法依规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问题。2024年我市涉林疑似变化图斑56个,共确认违法图斑15个,已全部通过省级审核;2023年4期草原疑似变化图斑12个,共确认违法图斑4个,已全部通过省级审核。违法图斑已移交林政执法。
2.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禁牧公告,组织乡村两级林长巡林巡草,加强资源监管,全面推进草原休养生息。
3.河道采砂监管实行联防联控管理,水务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由所在地乡镇政府部门整改,形成管理闭环,从而保障河势稳定及防洪安全。
五、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海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5722692
八、受理地址:海伦市政府办公楼231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海伦市林业和草原局、海伦市水务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共产党海伦市委员会 海伦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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