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 2025-06-23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日期:2025-06-23 来源:海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访问量:
字号: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问题

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随意倾倒堆存问题突出。北林区速滑馆旁约27万立方米建筑垃圾长时间堆存。兰西县、庆安县、安达市城乡接合部、肇东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场区外等地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兰西县白家屯违规堆存建筑垃圾4立方米左右。

二、整改目标:完成各县(市、区)随意堆存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提升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

三、整改措施:

1.由我市城管局执法队员对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排查,出动机械设备和环卫工人进行集中清理。

2.由我市城管局与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进行督导检查。

3.由我市城管局设立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一处(老八中旧址操场),24小时开放,建筑垃圾可随时进入场区内倾倒,避免再度出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现已完成以上整改措施。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海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5727424

八、受理地址:海伦市人民政府231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海伦市整改办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共产党海伦市委员会海伦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