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公示
本次申请款项用途和依据:根据《绥化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绥人社发[2022]24号)文件第二章第七条(四)(绥人社函[2021]53号)文件一(一)1、二(一)规定,培训主体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26日开展职业技能养老护理员培训,此次补贴为该班次第二次申请剩余培训补贴。此班次培训中42人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文件要求申请剩余30%培训补贴,即:54,432.00元。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拨付给海伦市自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向就业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海伦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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