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海伦市2023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公示公告
  • 2023-12-25

关于海伦市2023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公示公告

日期:2023-12-25 来源:海伦市乡村振兴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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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海伦市2023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共计收到中央、省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42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5万元、省级资金4512万元、县级资金1903.2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实施项目102个,其中:产业项目49个、资金6691万元,基础设施项目48个、资金5013万元,其他项目5个、资金716.2万元。带动脱贫户15000户,全县收益户数15000户。

1.大鹅养殖项目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00万元。通过奖补形式带动全市15000户脱贫户增收。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龙头企业贴息。。

3.小菜园项目,计划计划投入资金600万元。通过奖补形式带动全市14000户脱贫户增收。

4.永和镇、东林镇鲜食玉米项目,计划计划投入资金663万元。购置多功能收获机1台套。

5.东林镇鲜食玉米项目,计划计划投入资金663万元。购置多功能收获机1台套。

6.海北镇爱国村农副产品加工厂,计划计划投入资金395万元。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厂1处。

7.共荣镇进步村粮贸农副产品加工仓储项目,计划计划投入资金177万元。仓储厂房1000平方米,加工设备2条。

8.中央一批资金农机服务队12个项目,计划计划投入资金750万元。购置农机具14台套。

9.乐业乡乐业村农机服务队5个项目,计划计划投入资金301万元。该项目总投资301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19万元,县级资金82万元。购置农机具7台套。

10.中央二批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8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36万元。购置农机具8台套。

11.省级一批资金农机服务队10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02万元。购置农机具11台套。

12.省级二批资金农机服务队3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94万元。购置农机具3台套。

13.福民乡万福村免烧温室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60万元。建设免烧温室1处。

14.粪污抛洒车队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20万元。组建粪污抛洒车队,购置粪污抛洒车10台套。

15.井家店林场生态旅游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投资300万元。

16.中央资金基础设施建设18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90万元。新建路边沟36945延长米,入户路1193处,水泥路3.84公里。

17.省级资金基础设施建设12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464万元。新建路边沟41486延长米,入户路1144处。

18.县级资金基础设施建设16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380万元。新建路边沟33657延长米,入户路1026处,晒场2500平方米,水泥路1公里。

19.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入资金339万元。该项目总投资470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339万元。新建路边沟11792米、入户涵366座等。

20.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计划投入资金24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258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240万元。新建砖砌边沟7500m,新增便民水泥盖板187处。

21.雨露计划,计划投入资金90万元。为脱贫户学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

22.省外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交通补助及生产奖补项目,计划投资340万元。其中交通补助计划投入资金118.95万元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每人每年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500元(实际往返一次交通费不足500元的,据实补助);生产奖补,计划投入资金221.05万元。对每年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省内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不含公益岗),且家庭能够自主发展生产经营予以生产奖补(跨省就业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省内就业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23.项目管理费3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86.2万元。全部用于项目相关支出。

24.风险补偿金项目,计划投资230万元。用于保障小额信贷项目运行。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12月25日,已经完工项目100个。预计到年底,累计完工项目100个,资金支出11190.837238万元,项目完工率98.03%、资金支出率90.1%。

四、利益联结情况

截至目前,脱贫户、监测户年均纯收入预计增加900元,补齐18个村基础设施短板,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试点村8个,补助脱贫户中高职在校生600人次。

五、受理部门:海伦市乡村振兴局

六、监督电话:0455-5010001,12317

七、通讯地址:海伦市人民政府西辅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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