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发镇
  • 2021-03-10

联发镇

日期:2021-03-10 来源:  访问量:
字号:

机构设置:海伦市联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海伦市联发镇网格化服务中心: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三)海伦市联发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海伦市联发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乡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四)海伦市联发镇综合文化站

海伦市联发镇综合文化站: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五)海伦市联发镇综合执法队

海伦市联发镇综合执法队: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市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机关职能;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执行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议。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招商引资、扶贫项目开发、人才引进项目开发等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及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指导意见及措施。5、负责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完善公共服务流程。组织指导乡镇便民服务工作,制定实施便民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派驻本乡镇单位,指导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本乡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及维稳、综治宣传活动。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案件等工作,加强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负责履行民生保障各项职能,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配合做好新兵入伍、现役军人家属优抚、退役军人服务安置等兵役事项。

8、负责本乡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政策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制定乡村特色文化发展计划,组织开展乡村文化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及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9、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

10、配合做好周期性的人口、农业和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相关统计工作。

11、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455-5880005

办公地点:联发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负责人:王丽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