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政局
  • 2021-02-26

市民政局

日期:2021-02-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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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及相关工作。

(二)负责管理民政事业费及各项民政专项经费;承担全市民政统计管理。

(三)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和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审批登记、变更登记、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负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五)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落实,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七)负责指导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负责拟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九)负责拟订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会同市财政分配、管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承担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批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重要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标准化地名标志设置及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海伦市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承担机关文电流转、档案管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人事工资,信访安全,联络接待及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负责机关资产及后勤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开展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及相关工作;承担民政政策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所属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工作、国有资产和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汇总上报民政统计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组织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与其合署办公)。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职能;拟订和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的行政审批、变更登记及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承担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负责对省民政厅委托的全省性社团和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公益事业活动;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代销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拟定并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

(三)社会事务股。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拟定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教助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四)城乡低保股(社会救助股与其合属办公)。负责拟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会同市财政局分配、管理城乡低保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拟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分配、管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承担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发放,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五)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股.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标准化地名标志设置及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

海西新区写字楼西厢房二楼

四、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455-5722480

六、负责人: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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