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 2021-02-26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日期:2021-02-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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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工业信息科技局机构职能

(一)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组织研究全市工业信息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科技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加快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市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战略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和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全面发展全方位发展。

(三)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按照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产业发展目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负责提出工业信息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制定和发布项目投资指导目录,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投资布局,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立项和备案。

(六)推进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完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法制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联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品牌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八)组织贯彻国家、省有关工业信息发展的产业政策,指导和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拟订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结合市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重点发展食品和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石化工业、医药工业、纺织工业、机械工业及建材工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

(九)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并组织实施;推进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建设;负责全市工业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指导监督涉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

(十一)拟定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二)指导散装水泥和推广发展散装水泥事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增加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全市预搅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

(十三)拟定全市科技创新规划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五)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六)组织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十七)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长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八)拟定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符合本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发展需要的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信局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政务信息、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机要通讯、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人才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开展校企合作。

(三)运行监测股。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企业运行发展中生产要素的综合保障,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建议;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市重点支持企业名单;负责组织工业运行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的协调;组织紧急情况下煤、电、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和重要储备物资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运;负责县域经济工作;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做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国家、省技术创新项目和科技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组织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评定,负责组织申报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和省、市优秀新产品奖的评选工作;加强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开展新产品开发工作,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规划投资股(节能综合利用股与其合署办公)。组织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制定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家、省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和技改资金;参与编制重点产业、产品调整方案;参与指导工业园区发展;定期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经济技术协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参加重要产品展销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改造示范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清洁生产的促进工作,防止工业污染和二次污染。

(五)中小企业股。拟订扶持支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规划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分析及成长型企业认定工作;组织国家和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安排和管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拟订支持创业、创新相关政策,组织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就业、劳动力转移及争取相关资金支持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管理干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指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

(六)科技创新股(科学计划股与其合署办公)。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拟订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全市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全市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及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立项审查、推荐申报工作;负责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建议措施;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监管、检查工作,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售后“三包”规定的落实;拟订软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建设;承担软件、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相关新兴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软件产业、服务外包政策研究及优惠政策落实;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集成等资质的管理;负责全市工业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指导监督涉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七)行业指导股(信息化推进股与其合署办公)。拟订食品与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地方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与农产品加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食品与农产品加工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食品与农产品加工行业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负责食品与农产品加工行业园区、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食品与农产品加工行业信息;拟订石化工业、医药工业、装备制造工业的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贯彻执行石化、医药和装备制造业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研究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工作的实施,负责全市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申报管理,组织推进中药材产业化;负责本行业园区、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拟订消费品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纺织、轻工、建材行业管理;拟订地方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消费品工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消费品工业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消费品工业行业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消费品工业行业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指导散装水泥和推广发展散装水泥事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增加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全市预搅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行政处罚;负责军民融合科技发展宏观统筹及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组织推进科技基础资源军民互通共享;编制军民融合科技发展规划;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创新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项目;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推进软件服务业各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软件、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相关新兴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配合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指导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信局办公地址:海伦市海西新区写字楼819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联系电话0455-5723013

负责人:王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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