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2021-02-26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日期:2021-02-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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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和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机制和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一)负责拟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负责协调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我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建设,推进全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海伦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统筹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市直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负责人提出问贵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评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放管服”改革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涉企服务,民生服务,行政审批事项的运行管理,负责对进驻窗口的派驻部门的单位办理事项,服务效能及人员服务质量的监督。

(十三)负责办理商事登记,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并联事,组织重点建设项目联审会办。

(十四)承担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三定方案”,营商局设2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监督办公室。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政策法规办公室、社会信用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促进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办公室、政务大数据中心、案件审理办公室、12346专线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

海西新区写字楼西辅楼2楼

四、办公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455-5769099

六、负责人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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