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办公室
  • 2021-02-24

市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1-02-2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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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伦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7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中共海伦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市政府办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绥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负责市级班子及其办公室、市政府领导成员之间的联系和协调,特别是与领导有关的重要活动的组织、联系和协调。

(二)负责市政府党组会、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以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负责市政府来文和下级呈请文件的批办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市政府党组会、全会、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题,把好“四会”纪要和批复的整理、审核关;负责代替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对基层有关单位的请示进行批复和答复;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

(四)及时了解和综合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搜集、筛选、传送和处理各种信息,整理上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组织起草市政府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典型材料和领导讲话;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调研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负责市政府领导署名文章的撰写和转化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与乡镇之间及各乡镇之间,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党组会、全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上级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人大、政协做好调查、检查和视察工作;协调市政府领导成员,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汇报工作。

(八)负责上级领导、国内外重要来宾到我市考察、访问及大型重要会议的接待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值宿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十)负责办公系统及政府办的自身建设、党支部建设,做好办公室系统的人事、劳动、安全、财务管理和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协调推进金融改革和生态环境建设,吸引金融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审批和监管,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四)负责党政办公中心的行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办公用房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五)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秘书组。负责市政府常务会、全会、党组会和市长办公会议及有关大型会议的会务组织、食宿安排;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对上级领导、外来客人的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办公室系统的人事、财务管理和卫生管理;负责市政府的总值班,做好上级电话通知记录并负责通知到位;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对市内台站、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并做好无线电有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二)综合组。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全面综合和专题综合,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总结汇报、典型材料,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会议讲话、工作汇报及署名文章等有关文稿;负责市政府及政府办临时交办的其他文稿起草工作。

(三)督办组。负责市政府决策、决议和省地领导、市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将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向市政府领导进行汇报;负责与人大政协经常性联系,综合和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人大政协做好调查、检查和视察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撰写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或同政协协商的汇报材料。

(四)文电组。负责做好市政府及政府办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做好文件的收发、印刷、运转、保密和印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金融改革工作,吸引金融投资,审批和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

(五)调研组。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研究计划,撰写调查报告;负责收集、整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海西写字楼七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联系方式:0455-5722006

负责人:李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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