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伦市前进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22-12-19

海伦市前进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2-12-19 来源:海伦市前进镇 访问量:
字号: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我镇政务公开内容和操作程序,加快促进“清廉农村”建设,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工作指南。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开,包括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项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执行党的有关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决定公开。

乡镇政府任期目标,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内容的公开。

乡镇政府拟定的每年拟办实事的确定和办理情况、项目负责人情况每年公开。

乡镇政府巴黎人民代表议案提案情况的公开。

各职能办公室、驻村干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职责情况公开。

民政有福对象公开、救灾、救济物资及款项的分配方案公开。

年度工程基本情况公开。

义务兵征集情况公开

其他事物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每年的第一季度(至少在上半年)召开党代会、人代会。乡镇党委、政府向“两会”代表报告工作,向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公开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广泛听取“两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内容与干部年终考核相挂钩,各项公开内容的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应组织好政务公开内容和公开,质量和时间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实施

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监督作用,乡镇政府每年向人大主席团汇报工作一次,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积极听取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建议和意见,乡镇主席团要积极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向人民代表征求意见,要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

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监督作用,乡镇纪委要对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每季度对镇政府各项公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违反有关制度人员及时提出警示。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镇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各个时期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公开工作。电子邮箱:1844144929@qq.com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