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光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海伦市光华街道依法公开的政府相关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编制了《海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光华街道信息主动公开内容
1.光华街道领导及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光华街道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3.光华街道公示公告;
4.光华街道重要事项公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通报;
5.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ilun.gov.cn/)上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海伦市光华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海伦市兴盛路学府嘉园东厢房
邮政编码:152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5月1日-10月1日14:00-17:30)
联系电话:0455-5759066
电子邮箱:1704118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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