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化市海伦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 2022-12-20

绥化市海伦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2-12-20 来源:海伦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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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绥化市海伦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形式公开: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hailun.gov.cn/

二、信息内容分类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及分类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公开目录。

绥化市海伦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设置及职能、对外办公服务部门或室联系电话。

2、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税费减免、其他行政权力。

3、部门文件:包括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需要公开的文件及解读。

4、法律法规:包括对法律、法规、规章及解读,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5、工作动态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部署等最新动态。

(二)免予公开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布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我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提出

向本机关书面或在线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填写《海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若有可能,可提供该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或其它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https://www.hailun.gov.cn/hl/c151/zfxxgklby.shtml),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市政府办公室(地址:海伦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三)受理流程

1.审查。本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我单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四、监督办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五、工作机构

绥化市海伦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海伦海西新区政府主楼2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5月1日-10月1日14:00-17:30)。

邮政编码:152300

联系电话:0455-5722692

传真电话:0455-5722692

电子邮箱:shshlsth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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