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1-04 来源:海伦市人民政府
海伦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在对HLJKQ项目和道路项目进行征地,在地上物踏查补偿登记过程中,发现若干无主坟墓,后经多方查询仍联系不到家属。现将该区域无主坟墓具体认领及处置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地址:位于海伦市海伦镇连城村三组四队屯后树地内。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三、具体要求
(一)请家属及其亲人见此公告后,在公示规定期限内到海伦镇连城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二)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统一进行迁移、处理。
特此公告
海伦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