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关于《海伦市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细则》的政策解读
  • 2023-02-01

【文字解读】关于《海伦市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细则》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2-01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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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部分群体可以申请公租房保障?

公租房保障对象,城镇户口常住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公租房保障分几种方式?

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实物配租是指政府为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市场化租房。

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低保家庭,应当按照保障对象申请的保障方式实施保障,由于房源不足未能获得实物配租的,可申请领取租赁住房补贴;对中等偏下收入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实施保障。

三、如何申请公租房保障?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当由户主或委托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现居住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具有当地户籍、达到人民政府规定年龄的单身居民,按家庭对待。申请人根据住房保障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书面同意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书面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社区、街道办事处以及住建、民政、自然资源、公安、人社等部门按照要求完成初审、联审、复审、公示等环节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为公租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公租房保障需要什么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说明)、房屋所有权证、无房产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材料、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公租房可以续租吗?

承租公租房的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承租的住房,暂时不能退出的,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标准在合同内约定。过渡期满后仍不退出的,承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合同期届满后需继续承租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续签租赁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租房,并保持原状;拒不腾退的,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承租人腾退公租房。

、通过审核确定为保障对象后还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定期走访、日常巡查、抽查检查、主动申报和群众举报等情况对住房保障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动态核查,及时作出延续、调整或终止住房保障的决定,并于次月起执行。

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配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在家庭收入、人口、财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动时应当履行如实申报的义务,且应当在发生变化20日内书面告知社区、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

、什么情况下会被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获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公租房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租房内居住的、不再符合承租公租房条件不告知的或经催告拒绝退出的、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的、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出借、转租、闲置或擅自调换公租房

相关文件:

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伦市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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