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中央、省、绥化市委关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建议;研究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检查全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落实情况。
(二)研究和指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助市委抓好各级党组织管党工作和党组织设置、编制核定工作;指导基层党委、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负责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宏观管理;协调纪检委、宣传部开展党员教育和党建宣传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新党员工作;研究和探索基层组织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组织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负责全市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三)研究和指导乡科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研究和制定各部门、各系统、和乡镇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自身建设制度,检查指导民主集中制和其它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四)负责正副科级干部管理和股级一下干部、离(退)休干部宏观管理。负责市直各部门、各系统、各乡镇科级领导职数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的考察调配工作,向市委提出调整任免意见和建议;负责基层党委委员、团委书记、妇联主任和党群口、人大、政协股级干部的任免审批;负责全市股级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离)休干部工作政策;负责全市干部统计、干审工作、出国审查和干部档案管理;贯彻执行中央、省、绥化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以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和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市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和教材编写工作。调查了解全市各类人才的政治生活和工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才工作政策,检查并指导基层贯彻落实人才政策,组织各类人才开展活动;选拔和管理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
(六)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划,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人才库建设、人才市场建设等进行宏观指导。
(七)承担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