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领导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
3、加强基层干部班子建设,对所属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对所属党员进行有效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5、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7、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市直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
8、抓好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统战及计划生育工作。
9、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
10、承担上级党组织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